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意见一、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按照公开便民、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规范办事程序,强化办事监督,切实提高公用事业单位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基本原则1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都要向公众公开
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全面,公开的形式应当灵活适用,办事的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办事公开应当以便民、利民,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重点,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办事公开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一)实行办事公开制度的范围1
市政建设、物业、自来水、供电、燃气、供热、公路运输、客运、劳动就业、社保、医保、邮政、通讯、金融、保险、各级各类学校和各类相关医疗服务机构等行业和单位;2
其他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
(二)公开的内容l
单位的职责权限、服务范围及其工作人员职责、行为规范、廉洁自律规定;2
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3
工作制度、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违诺责任追究及处理办法;4
收费或处罚的依据、项目、标准及收缴办法;5
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处理规定,便民服务电话与投第1页共5页诉、举报监督电话;6
与服务或执法对象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7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的出台与变更,如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等;8
对服务或执法对象造成不利影响的补偿措施;9
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条件和期限;10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公开的及其他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