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网管理制度编制:扈科长审核:李晓民批准:张吉利山东华盛化工有限公司二O一九年十月二十日地下管网管理制度一、总则1.1目的为加强公司地下管网管理,明确公司地下管网管理职责,保障地下管网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地下管网的管理及运行,地下管线管理遵循统筹规划、协调建设、综合管理、资源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1.3定义1.3.1地下管网:是指建设于地下的供、排水管网和污油管网,供水管网包括生产、生活供水、消防水、临时供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排水管网包括生活污水、生产污水、清净下水、公司外排污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污油管网包括生产装置内地下污油管网、溶剂管网1.3.2各车间、部门公共管网管理以界区划分:界区内指各车间、部门所管辖区。界区外是指各车间、部门所管辖区外公共区域。1.4职责1.4.1生产办1.4.1.1负责地下管网管理单位提出的地下管网新增、迁移、废弃技改方案的审核。1.4.1.2负责对公司地下管网监督、检查。1.4.1.3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进行监督并提出考核意见。1.4.2环保科1.4.2.1负责对各单位生产污水、生活污水、清净下水、中水监测点的分析项目、控制指标进行确定,同时可下达各单位排污口的污水控制指标。1.4.2.2负责对各单位生产污水、生活污水、清净下水及中水等污水排放水质的监测,并及时将分析数据上报公司生产办。1.4.3生产车间1.4.3.1负责生产装置区内地下管网水管线及附属设施的使用、维修、维护。1.4.3.2负责所管辖区域地下管网新增、迁移、废弃、技改方案的制定,申报及实施。1.4.4三修车间1.4.4.1负责公司地下管网及附属设施的使用、维修、维护。1.4.4.2负责地下管网新增、迁移、废弃、技改方案的制定,申报及实施。1.4.5安全科1.4.5.1结合公司各区域情况,确定地下管网有毒、可燃气体监测点安全科人员每月定期对监测点的有毒、可燃气体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做好记录。并及时将监测结果告知相关部门。1.4.5.2负责制定气体中毒事故应急预案。1.4.6各车间、部门1.4.6.1,根据地下管网监测结果,制定有效的处理方案,并分析风险和制定现场防护措施。1.4.6.2做好区域内人员的个体防护工作。1.4.6.3确保各部门安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物品的完好有效。二、管理内容2.1规划管理2.1.1各管辖单位不得擅自新增、迁移、变更或废弃地下管网。确需新增、迁移、变更或废弃的地下管网,须进行审批。废弃的管线应当拆除,不能拆除的管线应当将管道及其检查井封填。2.1.2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应当统一规划,统筹设计安排地下管网位置。新建、改建、扩建地下管网工程,应当控制在规划的对应管线位置范围内,不得占用其它管线位置。2.1.3公共地下管网的供水管线为生产、生活供水管线、消防水管线。各单位接入地下管网的供水管线时需严格按照规定执行。2.1.4为使污水处理及回用装置按水质进行处理,公司公共地下管网排水管网按生产污水、生活污水、清净下水特点,采取分流排放措施。2.1.5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生产污水、生活污水、清净下水混排或乱排入其它管网,向公共排水管网排放有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和有害气体等;堵塞公共排水管网或者向公共排水管网内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易堵塞物,擅自占压、拆卸、移动和穿凿公共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擅自向厂区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加压排放污水,其他损害公共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2.1.6各单位出水处设置排污标识。2.2建设管理2.2.1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前,应向地下管网权属单位取得施工现场地下管线资料。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应当提供有关地下管线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建设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施工作业损坏地下管线,施工单位须立即通知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同时采取应急保护措施,并承担相应责任。未经竣工验收的地下管网不得交付使用,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2.2.2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地下管网应当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与道路工程同步施工建设。道路建设单位应当统筹管理道路工程和管线工程,合理安排地下管线建设工期,随道路同步建设的地下管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