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党员考核管理意见根据市委《关于实施“先锋工程”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工作方案》,为了切实加强对标兵党委、红旗村党支部和先锋党员的考核管理,特制定如下考核管理办法:一、考核目的
考核管理以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为目标,旨在建立农村基层党组织动态管理、分类考核的新制度,形成分类考评,争先进位的新机制,创造党委升级树标兵、支部进位树旗帜、党员争先树形象的竞争环境,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薄弱环节得到新加强、中心工作取得新突破、常规工作出现新气象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量化指标、细化标准的原则,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平时督查、定期考评的原则,坚持跟踪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注重实际,综合评价,严格程序,科学评定
三、考核依据
在参考市、镇上一年度对各镇村“三个文明”建设的考核结果进行分类的基础上
对照《标兵镇党委、红旗村党支部考核细则》,重点从基层党组织建设“五个好”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十字”的目标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先锋党员按照“十颗星”党员的十项标准进行严格考核、推荐
四、考核标准:(一)标兵镇党委考核标准:1、领导班子政治坚定,团结协调,廉洁务实,坚强有力,能认真履行抓党建工作的职责,创造性的确立工作思路,目标任务明确;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制落实,在镇村各级组织和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2、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带头抓好党建工作联系点,每年有1——2项实际效果明显、被市委推广的党建创新活动或工作措施;3、坚持干部进村入户、走访群众制度,积极落实整改措施,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第1页共4页4、坚持按“五个好”目标抓好农村党支部建设,“五个好”村党支部要达到70%以上,村级各类组织健全,基础设施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5、加强镇村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基础设施完备,坚持党员教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