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历程及经验总结1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历程1978年,国务院研究加快中国四个现代化的问题,包括经济管理体制改革问题
当时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提法是“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
中共十二大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会议上,又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
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1984年10月,进一步明确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中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从此,确立了中国经济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观点
中共十三大1987年10月,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新体制概括为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新体制,明确提出要运用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两种手段,逐步建立“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
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后,提出建立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
1990年底邓小平明确指出
“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是计划、市场这样的内容
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调节,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控制
不要以为搞点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道路,没那回事
”1992年初邓小平南巡时更加明确地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
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
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
从而从理论上冲破多年来市场经济的束缚,为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创造了第1页共4页理论基础
中共十四大1992年10月,明确指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93年,《宪法》第十五条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一次写进中国的宪法
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1993年11月,正式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