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行业税收法律制度研究一、我国证券行业现行税收法律制度的不足在我国开征证券交易印花税时,我国证券市场的证券种类主要是股票,因此我国的证券交易印花税主要是针对股票进行征收,而对证券投资基金、国债、金融和企业债券则不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
而现阶段我国的金融领域也不断创新、壮大,有价证券的种类也越来越丰富,除股票以外的其他有价证券的规模在整个证券市场的占比越来越大,从这一点来说,若只对股票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明显有失公平了,也不利于股票市场的发展
除此之外,我国目前只针对股票的二级市场,而对股票的一级市场不征税,这就又造成了另一层意义上的不公平,不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其次,从税的一般理论上来看,印花税属于凭证税的一种,目前我国只对股票的交易行为征收印花税,而不是征收严格意义上的印花税,这点实际上与理论背道而驰
最后,从目前来看,我国证券交易印花税调整过于频繁
我国证券市场经常出现非市场性的波动,在这种情况下利用证券交易印花税来进行干预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由于每次调整都是突然公布,让公众措手不及,而且调整过程不公开、不透明,如此反复无常的税收调整影响了国家税收政策的连续性和严肃性
二、发达国家在证券市场实行的税收法律制度分析完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必然要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合理对策
要得出一些可行性的对策,笔者认为有必要分析一些典型国家的证券税收制度
笔者在此,将以美国、日本作为典型来进行分析,得出二者在证券税收领域的一些特点,以便于我国在证券业的发展中能有所借鉴
先从美国来看,美国在证券业领域的主要税种有:(一)流转税
印花税、证券交易税
(二)收益税
证券投资收益并入个人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资本利得税
资本利得与普通所得合并征税
(四)遗产和赠与税
总遗产和赠与税制
第1页共3页看完美国,让我们再来看看日本的证券税收制度
日本证券税收的主要税种有:(一)流转税: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