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电力局计量封印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电能计量装置封印管理,堵塞营销漏洞,确保电能计量准确可靠,根据XX电业局《关于加强电能计量装置封印管理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计量封印、封钳的购买由XX电业局与资质合格的封印、封钳制造厂家统一签订专销专供合同,我局再向指定厂家购买封印、封钳
购买封印、封钳必须经过分管局领导、用电营销部主任同意,由计量专责具体负责采购、保管
第三条计量封印、封钳的发放
(一)发放范围
电能表检定员、装表工作负责人、用电检查员
(二)发放程序(1)检定站、装表班、用检大队负责人到计量专责处领取封印、封钳,除非以上班组负责人不在易俗河XX县区范围内又急需用封时,可以由班组副职或指派班内有加封资格的我局正式员工领取封印,其他人不能领取封印
每次领取封印数量不超过1个月使用量,非班组正职领取封印数量不能超过1周使用量
封钳必须由班组正职领取,其他人不能代领
(2)电能表检定员、装表接电员、用电检查员根据工作需要从班组长处领取封印,每次领取数量不得超过1周使用量
(3)封印、封钳的领用、发放必须严格执行登记制度,每一把封钳、每一颗封印都必须记录发放日期、标记、编号,并由领用人签字,由发放人保管签名登记簿
第四条计量封印、封钳的使用
(一)电能表检定员、装表工作负责人、用电检查员可以在各自授权范围内对计量装置加封
其他任何人员均无权对计量装置加封、启封,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启动计量装置封印,必须会同有权加封的人员配合工作,并由有权加封的人员进行操作
各专业对计量装置加封、启封权限规定如下:a、电能表检定员:检定合格的电能表表壳第1页共3页b、装表工作负责人:电能表(含失压仪)的端钮盒、联合接线盒、计量箱(屏、柜)门、电能表箱,以及ct二次接线端钮盒c、用电检查员:电能表(含失压仪)的端钮盒、联合接线盒、计量箱(屏、柜)门、电能表箱,以及ct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