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案人教版九年级《孔乙己》与“窃书”一、背景这是一堂阅读课,教学任务是从孔已己的细节描写中体会其性格特点。如今,有位学生提出了如此一个不明白:孔已己特别穷,又好吃懒做,出于生存需要,只得去偷。但他为什么不偷别的诸如衣服钱财等,而偏偏选择了偷书呢?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话题激发了大家的兴趣。而且直觉告诉我,这是个深化挖掘文本的挈机,如何利用学生抛出的这块“砖”引出文本中更深层次的蕴涵着的那块“玉”,是老师作为引导者所必须做到的。趁着学生讨论之际,我迅速整理着思路,以期使这条线成为较流畅的“抛物线”。二、共同生成过程师:孔乙己是鲁迅笔下的“一个遭社会凉薄的人”,他悲凉的一生与“偷”字结下了不解之缘:因穷困潦倒又好吃懒做而偷,因偷而遭打,因偷而受人嘲笑,又因偷而被丁举人打折了腿,失去了站立的资历。事实上,作为一个多余人,困顿的孔已己在求生存的夹缝中需要特别多必须品,特别多东西都能够是他偷窃的对象,我们先找找看,孔已己不偷书还能偷哪些?生:钱。这应该是毫无疑咨询了,有了钱就有了一切。生:书。由于我想孔已己应该特别喜爱读书,由于书上说“他写得一手好字”、“满嘴之乎者也”、“茴香斗的茴字有四个写法”,尽管这些书读了也没什么用。我可能孔已己家没有好书,而书对喜爱读书的人来说是精神粮食。生:酒。由于酒是孔已己的命根子。文中提到,他最后无法行走以致穷途末路时,他生命里的最后一次挣扎是“摸出四文钱,放在我的手里”,换了酒喝完后,“便又在旁人的谈笑声中,坐着用这双手渐渐走去了”。都如此子了,还忘不了酒。生:一件长衫。孔已己显然特别看重他那件“又破又脏的长衫”,我们刚刚也说了,长衫是读书人身份的意味,孔已己舍不得将它脱下来洗一洗,更舍不得将它换掉。……师:这么多物品都是孔已己所必须的。孔已己作为封建科举制度的忠实跟随者、受害者,他一不偷钱,二不偷财,只偷书。孔乙己之因此选择偷书,绝不是偶尔的。我们能从书上为孔已己的“窃书”找到充分的理由吗?生:我想这与孔已己自欺欺人的个性是分不开的。由于当别人嘲笑孔已己“我昨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已己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封建社会,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因此孔已己认为即便是偷书,由于与读书人沾边,也算不得偷。师:确实,在世人的眼中,“贼”不是个好听的字眼儿。贼,偷窃者,世人鄙称“三只手”也。凡正人君子,都不愿本人的声名与“贼”字沾边儿,但假如是“雅贼”,那又当别论了,他和鼠窃狗盗之辈不可同口而语。孔乙己千方百计将本人划归至“雅贼”之类,以维护读书人的面子。因此面对别人的取笑,他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生:孔乙己终其一生追求不懈的是功名,但胡须花白的孔乙己最终与功名无缘,这无疑成了孔乙己心头的疤,稍有触摸,便揪心肠痛。因此当大家嘲笑他“为何连半个秀才都没捞到”时,孔乙己由刚刚的“不屑置辩”到“颓唐不安”、“脸色变灰”。同是读书人,凭什么丁举人耀武扬威不可一世,而本人却是酒客的“笑料”。既然范进50岁能够中举,中举后乡绅一反常态对他百般讨好,本人所以不能就如此轻易放弃读书人的身份和终极追求。但本人没钱买书,又想干体力活,只能去“窃书”,所以也顺便处理生存咨询题,一举两得。生:孔已己之因此将本人的行为称为“窃书”而不是“偷书”,他想通过咬文嚼字,使没有文化的取笑者犯糊涂,不使本人那么难堪。另一生补充:古人所说的“窃书”,一般不是指偷书,而是指私自看或悄悄读别人的书。我前几天看过如此一个材料,韩愈青年好学,但家贫没有书,“乃求入集贤为书写吏,窃官书读之,昼夜不出。”孔乙己所说的“窃书”,应当指这个。孔乙己之因此选择偷书,事实上是想偷换概念以便事发后引经据典,将古今“窃书”混淆起来,掩饰本人不光荣的行为。师:以上理由都特别充分,但孔已己确实是如此龌龊之人吗,偷了东西还想抵赖?我们再读课文。生:事实上孔已己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惯偷,他的性格依然挺老实的。由于书中写道:“但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确实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