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工作的意见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老年法》,进一步改善老年服务设施,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助老的浓厚氛围,开创我县老龄工作新局面,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老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新时期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2006年,我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2
6万人,占总人口的10
6%,80岁以上高龄老人达2000余人
老龄人口基数大,“未富先老”是我县人口老龄化的显著特点
人口老龄化使劳动力年龄结构、人口赡养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对完善养老、医疗保障、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以及发展老年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事业等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老龄工作意识,努力解决好老年人养老、医疗等实际困难和问题,让全县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真正体验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二、努力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坚持覆盖广泛、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老年金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城市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做到应保尽保
在农村继续发挥社会养老保障作用,积极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衔接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完善供养制度,提高供养标准,坚持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相结合的原则,集中供养率达22%以上
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施特困老人定期定量救助和临时性生活救助制度,逐步提高救助标准,重点解决好农村残疾老人、高龄老人、贫困老人的生活救助问题
提倡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并由各村民委员会监督执行,逐第1页共3页步实行80岁以上老人长寿补助,不断提高百岁以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