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颁布实施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影响2007年3月16日,历时十余年的物权法终于获得通过
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和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必将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产生深远影响
作为民商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物权法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作用表现在:一是物权法构建了产权制度的基本框架
市场是交易关系的总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首先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这样市场交易才有可能顺利进行
物权是最重要的产权类型,物权法确认了各类物权,就为市场交易确立了法律前提,为市场的正常运行奠定了法律基础
二是物权法确定了平等保护原则,以维护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和基本财产权利
根据该原则,各类市场主体在享有、行使物权以及权利遭受侵害的情况下都要遵循共同的规则,这也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三是物权法着重维护市场秩序和交易安全
当前,市场交易中存在的一些混乱现象,与物权方面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是相关的
物权法规定的公示原则、所有权移转规则、善意取得制度等,对于维护交易安全、整治市场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颁行物权法有利于鼓励人民创造财富,实现民富国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普遍地得到了增长,这就迫切需要物权法对其予以确认和保护
物权法第一次以民事基本法的形式对各类物权类型予以了确认,并规定了物权的保护制度和方法,从而完善了我国财产法律制度,鼓励亿万人民群众爱护财产、创造财富,促进社会财富的迅速增长
颁行物权法有利于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构建良好的社会环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赖于和谐的社会环境,而物权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物权法对广大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如征收补偿、拆迁规范、房屋买卖中的预告登记、物业管理中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等问题,都给予了特别的关注;物权法第1页共3页也高度重视农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