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基层法院人才流失特点原因及对策近年来,西部基层法院人才流失主要是法官的流失,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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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人才流失现象发生在法院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的今天,更显得耐人寻味
长此下去,将严重影响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和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公正与效率主题就无法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因此,准确分析西部基层法院人才流失的特点、原因并及早提出对策,对于树立和落实中央提出的正确的人才观,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加快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实现公正与效率主题,为西部大开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突出和更加紧迫
一、西部基层法院人才流失的特点(一)显性流失与隐性流失并存
前者是指人才因某种原因离开法院另谋他就,从而影响法院工作的发展;后者则是指法院现有人才因激励机制不够等原因而失去工作积极性法院后备人才枯竭
相对而言,隐性人才流失更容易被忽视,但其危害更大,因为它会给别人带来心理冲击,容易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有更多人才流失的危险
(二)具有审判资格和较强业务能力者流失的居多
如西部一县法院从1993年开始至今先后有28人调出法院,其中获得法官任职资格后调出的人员有24名,占外流总人数的85
且离开法院者大都是审判经验较丰富,司法技能较强或者通过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法官
(三)年轻化、高学历者流失的居多
特别是近两年来,年龄在40岁以下,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优秀年轻人才都陆续调出或干脆辞职
对某些地方的某些法院来说,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已异化为出口关,不再是进口关了
XX省法院系统每年因此调出约数十人
人才年龄结构比例严重失调,出现断层现象,如笔者所在法院,1993年以来只进了一个法律大专生,30岁以下的审判人员只一人,两者均不到法院在编审判人员的1%
有的法院甚至已到达“无法官可任命”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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