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整顿农村财务,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干部行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的基础上,实行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特制定如下办法:一、村级财务各村要认真执行上级关于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日乡党委、政府研究制定的《二泉井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乡农经管理站按《制度》严格把好报帐、审批、村务公开和现金管理等重要环节,使村级各项财务活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实现真正代理
二、干部工资(暂按以下标准执行)(一)工资组成
村干部工资由基础工资、工作量工资、工龄工资和绩效工资四块组成
由所任职务决定、基本固定的工资,也叫职务工资
由行政村人口多少决定,工作量工资=1元/人×全村总人口
工龄工资:由连续任职工龄决定,每任职一年增加10元
绩效工资:基础工资与工作量工资总和的20%作为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与平时工作及年终考核挂钩进行核定
(二)工资分配1、书记:基础工资为2000元/年+工作量工资+工龄工资2、主任(包括千人以上村选举产生的副主任):(书记基础工资+书记工作量工资)×85%+工龄工资3、会计:(书记基础工资+书记工作量工资)×85%+工龄工资4、计生专干:(书记基础工资+书记工作量工资)×70%+工龄工资5、副书记、副主任:(书记基础工资+书记工作量工资)第1页共2页×50%+工龄工资(三)兼职干部工资原则上兼职干部工资按最高工资职务领取,如有特殊兼职(书记兼专干、会计兼专干等)除领取本职务工资外,所兼职务工资的50%作为补贴
三、其他人员待遇1、村委、支委委员
没有任职的村委、支委委员,不享受工资待遇
开会可以适当以两工给予误工补贴,原则上每年每人不超过50元
上工与村民一样实行出工记工
2、村小组长(生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