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双拥模范城实施方案良好融洽的军政军民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军旗升起的地方,是人民军队的诞生地,做好双拥工作意义更加重大,为了开拓我市双拥工作新局面,全面提升我市双拥工作的整体水平,确保我市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目标,根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管理办法》和《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高举爱国拥军旗帜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双拥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双拥工作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国防观念与改革开放意识同步增强、优抚保障水平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原则,以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和提高驻部队战斗力为根本任务,谋求双拥双赢为最佳效益,加强领导,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全面促进双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社会化,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从而推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按照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宣传教育广泛深入、拥军工作扎实有效、拥政工作成果显著、政策法规落到实处、双拥活动坚持经常、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军政军民关系融洽等八条标准以及《省双拥模范城(县)命名管理办法》和《省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的具体要求,加快我市创建工作步伐,确保我市双拥工作达到国家双拥模范城标准
三、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和警备区的领导下,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双拥办负责创建工作的协调、督导,承办创建的日常工作,制定创建工作规划
具体任务明确如下:(一)各县(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及双拥办在本级党委、第1页共6页政府和人武部的领导下,负责本县(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工作
(二)驻部队要根据赣拥字号文件精神,建立组织,规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