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2024年事故责任追究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和加强事故责任追究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各类事故责任追究工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应当依法、公正、公平、高效进行,确保被追究责任的当事人依法承担责任
第四条【事故责任追究主体】事故责任追究主体包括但不限于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事故调查组等相关部门
第二章事故责任追究的程序第五条【立案】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应当由有关部门及时立案,明确追究责任的性质、范围和主体
第六条【调查取证】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取证,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第七条【听证】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可以组织听证,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并将听证结果作为依据进行责任追究
第八条【责任追究决定】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应当依法作出责任追究决定,并告知被追究责任的当事人
第九条【救济程序】当事人对责任追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2页共3页第三章事故责任追究的主体和责任第十条【事故责任主体】事故责任主体包括但不限于法人、自然人、事业单位、组织等
第十一条【追究责任】对于事故责任主体,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国家监管部门责任】国家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事故责任主体的监管,确保其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四章事故责任追究的范围和方式第十三条【责任追究的范围】事故责任追究的范围应当包括对事故责任主体、相关责任人员以及其他相关方的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责任追究的方式】事故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
第十五条【行政处罚】对事故责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员可以依法采取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措施
第十六条【刑事追责】对于严重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