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园林城市工作责任书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提高市生态环境质量,美化城市形象,切实抓好我市创建园林城市各项工作的落实,特制定创建园林城市工作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共项工作任务一、成立创园工作组织,有主要领导和具体分管创园领导、联络员、信息员,每年至少召开2次创园工作会议,研究园林城市建设的相关工作
二、按照《创建园林城市工作方案》和园林城市建设有关任务指标,制订莲都区年度创建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按要求完成创园重点工程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四、加大宣传力度,街道社区、单位要大力宣传创园工作
区府及下属单位职工创园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每年向市创园办至少提供2篇专题文章,报道创建动态及反映辖区工作成效、工作亮点及难点问题
五、重视单位与辖区附属绿地、庭院、室内绿化建设,开展阳台、屋顶、室内绿化,取得较好效果;单位绿地、庭院绿化养护管理良好,灌木草坪修剪及时,古树名木保护措施落实,养护得当;环境整洁
六、本部门工作人员每年完成植树义务,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不低于85%,尽责率80%以上
七、做好检查和督促工作,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服务
八、重视社区共建
单位领导与社区结对,成立共建“园林小区”领导小组,设立创园联络员;机关干部每年到社区从事绿化活动或解决问题不少于2次,共同搞好“园林小区”创建
九、按要求参加创园相关会议及活动,按时完成创园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十、收集整理创园相关文档资料,统一交市创园办整理成册,以备检查验收
专项工作任务第1页共9页责任工作:一、加大本区园林绿化建设步伐
新建或改造公共绿地,规划建设小游园、小广场;改造灯塔公园等原有居住区公园;抓好次干道道路绿化,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大力实施拆违还绿、拆墙透绿工作,清理违章占绿
每年完成居住区环境景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