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运行的实施意见】党建工作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运行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努力提升全县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推动形成“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生动局面,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推进全市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运行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县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运行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xx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始终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工作取向,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聚焦破解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现象,全面压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自觉把机关党建工作融入机关工作的各个环节同谋划、同部署,努力把机关党建工作打造为全县基层党建工作的示范标杆
二、规范组织机构设置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成立党的支部
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
5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
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前,要主动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换届情况,一般提前4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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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书面报送换届请示
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