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基金申报材料申报指南创新基金的申请时间
每年的4月份
具体时间以科委及创新基金网站公告为准
创新基金支持的对象1
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及XX省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2)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2
承担创新基金支持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北京地区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3)企业管理层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
申请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创新基金优先支持的重点范围创新基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原则上参照国家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公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执行,同时重点支持符合北京领域发展特点的企业和项目,包括:(1)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能形成出口创汇的高技术项目;第1页共6页(2)以企业为主体的新型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3)XX省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内的在孵企业及项目;(4)在XX省重点领域开展的高技术服务项目,包括设计创意行业等;(5)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6)优先支持企业间的合作,特别是以大企业带动小企业的科技项目
企业需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项目申请材料(包括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