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快和谐新农村建设步伐建设步伐今年以来,兴隆乡人民调解工作瞄准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目标,积极探索创新“四个三”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农村基层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有力促进了全乡和谐新农村建设
发挥三大优势,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发挥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优势
在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经济待遇、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为推进工作提供了重要保证
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定期主持召开有关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工作措施,有效地增强了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力量
二是发挥综治办综合协调的优势
强化综治办“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其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组织综合协调作用
三是发挥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优势
把民调工作作为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调动了各单位抓民调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整合三大力量,搭建工作平台
遵循“整合资源、聚合力量、形成优势、强化基础”的工作原则,多层面搭建工作平台,加强基层民调队伍建设
一是整合村级民调力量
村委会建立调解委员会,确定2-4名调解员,每个自然村确定4名综治信息员
二是整合民调综合力量
举办乡、村两级调解人员业务培训班,全面提升了基层调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运用三大方式,规范调处行为
一是现场调解
通过基层调解组织入户调解,及时制止事态蔓延扩大,增强调处的及时性
二是庭式调解
将双方当事人集中到调解室,由调解委员会值班领导主持调解
三是巡回调解
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进村入户,及早发现潜在的矛盾纠纷和其他社会不安定因素,减少矛盾纠纷的转化和发生
瞄准三大目标,确保调处实效
乡党委、政府始终把保稳第1页共16页定、促发展、赢民心确定为“大调解”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逐步形成“党委、政府领导,调委会主抓,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抓,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大民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