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青岛大虾事件反思我国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关键词青岛大虾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合作中图分类号:f592
1文献标识码:a0引言我国旅游业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开始展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
然而,在旅游业发展过程中仍然会出现游客在旅游目的的消费过程中遇到不同程度的旅游经营单位欺诈宰客问题
业界人士普遍认为目的地旅游经营者对来访旅游者的欺诈宰客严重影响了目的地的旅游形象,旅游监管部门必须对这种现象负责到底
而实际上,旅游监管部门的最大代表――旅游局,只肩负管理之责而无管理之术,导致这种现象至今屡禁不止
作为典型代表的则是20XX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发生在青岛的著名欺诈宰客事件――青岛大虾
1青岛大虾事件20XX年的十一黄金周期间,一只青岛大虾搅乱了自2008年以来XX省旅游局营造的“好客山东”旅游目的地形象
根据网友在微博上的爆料,“在一家名为‘善得活海鲜烧烤家常菜’的大排档吃饭,结账的时候发现大虾不是38元一份,而是38元一只
”该消息被认证为“青岛交通广播fm897官方微博”的@青岛交通广播fm897转述后,引发广大媒体、网民的热切围观
以XX市旅游局官方微博10月7日发布的一条“***吃在青岛***”的微博为例,三天以来,转发和评论均上万,网民通过调侃的方式,对38元一只虾进行了娱乐式解读,青岛的网络形象也随着这种解读传递给了网上的普罗大众
一时间,整个舆论的矛头对准旅游业的政府管理部门――旅游局
纵观整个事情的发展过程,本文认为,青岛大虾事件不仅反映出旅游业的经营监管问题,更折射出旅游业的政府管理部门所定位的职责存在与实际的巨大偏差
2对青岛大虾事件的反思2
1青岛大虾事件所折射的旅游业监管分工问题第1页共6页在目的地消费过程中经常出现类似于青岛大虾的欺诈游客现象,此类问题曝光之后,公众会顺舆论之势将罪责全部归于旅游管理部门,但实际上,根据旅游管理部门的最高代表――国家旅游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