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流程能源结构调整配套焦化项目微机保护及综合自动化系统订货技术要求二〇一八年十月钢铁流程能源结构调整配套焦化项目微机保护及综合自动化系统订货技术要求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目录第一章概述第二章技术资格第三章使用环境条件第四章设计、制造、试验应遵守的规范第五章供配电系统运行方式及工作条件第六章保护及综合自动化系统监控范围第七章保护及综合自动化系统配置要求第八章其它第九章图纸资料(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的交付第十章设计联络会第十一章技术服务钢铁流程能源结构调整配套焦化项目微机保护及综合自动化系统订货技术要求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第一章概述钢铁流程能源结构调整配套焦化项目在备煤10kV配电室和化产10kV配电室各设置一套微机保护及综合自动化系统,用于供配电设备的监控及继电保护,以确保所有供配电设备能安全、可靠地运行。本系统要求与上级总降压变电站的微机保护及综合自动化系统保持良好的通讯并预留能源通讯接口。第二章技术资格2.1投标商应具有生产高压开关柜设备的能力。2.2投标商应提供所投标设备类生产(制造)许可证(并且投标设备具有国家授权部门发出的型式试验报告),具有国家认可的试验资质和试验设备及试验人员。2.3投标商主要人员的资格:拥有执行本合同项目设备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与保证,对现场安装、调试和验收进行技术指导与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他们必须具有参与同类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的经验和资质证书,或曾经担任过同类设备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安装、调试和验收的人员。2.4投标商具有所需的厂房、足够的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有足够的检验、试验和化验设备,能按合同规定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实施并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2.5投标商必须是国家计量合格单位,具有化学成份、机械性能、硬度、长度、光洁度、无损检验、金相组织、晶粒度等检验装置和合格的具有相关资质人员的能力。2.6投标商具有按技术条款要求对设备在现场进行特殊装配或调试检验所需的设备、仪器、人员等能力。2.7投标商投标者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到本投标设备按期保质地完成与交货。2.8投标商应具有下述制造经验:2.8.1投标商必须具有已制造投标设备的实绩,并且有采用国内和国外标准及规范进行制造产品(设备)的制造实绩。2.8.2投标商所投标的设备类型是本投标商自己在最近3年内制造过的或类似的设备,且技术要求与招标设备是接近的,并提供足以证明投标商的上述制造经历的可以信任的文件。钢铁流程能源结构调整配套焦化项目微机保护及综合自动化系统订货技术要求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2.8.3投标商应提供已经制造的上述设备运行使用的用户证明或鉴定证明。2.9投标商应提供满足涂装施工要求的资质证明,并具备以下条件:2.9.1具有与设备涂装设计要求相适应的装备能力(在投标书中列表填写)和涂装车间,要求具有静电喷涂设备及钢板预处理设备。2.9.2具有控制涂装施工质量的检测仪器,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业质检人员和持合格证的涂装操作人员。2.9.3具有涂装的产品质量状况和实际保护年限的见证资料。2.9.4具有切实可行的质量体系与管理制度。2.10分包制造、外购件、外委托规定2.10.1本合同设备不得分包或转包,主要工序不得外委,必须在投标商厂内完成设备制造。2.10.2如有特殊部件、坯料、工序、试验等需要分供或外委加工制造,投标商应在投标书中明确提出拟外委的项目、范围、初步拟选择的(可以初选数个)分供方、外委方的名称,提供分供方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其中包括材料供应厂家、国外进口件制造厂家的资质文件),并按要求提交一份投标商与分供方之间的合作意向协议书报业主审核认可。2.10.3分供方应具有制造分供项目的经验、技术、设备、设施、工艺和质量控制能力。2.10.4对分供制造的项目及范围、分供方的资格条件等,业主将在评标中及合同签订前予以评价和初步确认。但业主具有保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求调整分供项目和范围、更换分供方(其中包括材料供应厂家、国外进口件制造厂家)的权力。2.11设备制造质量、质量体系和服务2.11.1投标商须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