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建筑业发展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建筑业与工业同属第二产业,是我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是富民安民的基础性产业,在扩大劳动就业、促进城乡建设、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建筑业发展,切实提高建筑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培育建筑强省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XX〕67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促进我市建筑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海岛花园城市”的目标,加快培育壮大建筑支柱产业,推进建筑业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营销创新,着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不断提升我市建筑业的外向拓展能力、经营管理水平、科技进步水平、节能降耗水平和行业管理水平,努力打造建筑强市
二、目标任务(一)“十一五”期间,我市建筑业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总量持续增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继续提升,建筑业企业竞争力明显提高
全市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2%以上,五年累计实现总产值360亿元,实现税收20亿元;市外建筑市场施工产值占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的20%以上
(二)到20XX年,全市培育年产值超10亿元、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施工总承包龙头企业2家,年产值超5亿元骨干企业5家
三、政策措施(一)培育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
每年评选命名一次建筑业龙头企业、重点骨干企业
符合以下条件的建筑业企业(集团)经有关部门审核后,由市政府命名为“**市建筑业龙头企业”:上年度建筑业产值达到2
5亿元,且年产值增长率超过25%、市内入库地方财政收入达到800万元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经有关部门审核后,由市政府命名为“**市建筑业重点骨干第1页共5页企业”:上年度建筑业产值达到1亿元,且年产值增长率超过25%、市内入库地方财政收入达到400万元
(二)鼓励建筑业企业开拓市外建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