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检查的方法和技巧一、案件的基本工作要求1、制定周密的初核方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条规定:“纪检机关对反映、举报和控告党员或党组织严重违反党章、党纪的问题,经分管纪检室的书记或常委批准,进行初步核实”
按照这一规定,确定初核后,首先应拟定初核工作方案
包括:初核的主要问题、工作的重点、调查组的组成、找哪些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哪些问题、注意事项等内容
2、选配适当的调查人员根据不同的案件,选配不同的调查人员
如调查经济案件特别是需要查找账目的案件,就要选择有财务、审计知识的人员参加
也可协调有关部门调专业的财务、审计人员参加调查组
对外取证时,可协调检察部门参加
如需使用“两规”时,特别注意选择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同志参加
再就是遵守回避原则
3、争取被调查对象所在单位和党组织的支持党的纪检监察机关在同级常委和上级党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案件检查工作政策性强、牵扯面广,这就要求办案人员取得有关党组织的有效支持,以便更好的开展工作
4、选准突破口2查办案件能否抓住要害问题,是决定办案工作速度快慢效果大小,整个案件能否成功的关键
因此,每查一起案件,必须做到全面分析案情,综合所有线索,从中找出全案链条中最薄弱的环节,对关健人员重点突破
一是选择矛盾关系加以突破
取证难是突破案件的普遍难题,特别是经济案件
一对一,行贿者不愿说,受贿者不愿供,要打破这种局面,首先要了解他们之间可能存在的矛盾关系,他们既有攻守同盟的一面,又有亲疏远近之分,不可能是铁板一块
所以我们要充分研究他们之间的矛盾关系加以利用,使案件得以突破
二是选准利害关系加以突破,有的涉案人员或知情人,不同程度地参与了违法违纪活动,或得到过一定好处,他们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利益关系
一般来说,在案件中处于从属地位,起次要作用,对问题和后果起次要责任者,都不愿意与案件中的重要责任者承担同样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