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检察职能构建和谐社会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要把是否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是否有利于党员干部的成长,是否有利于经济社会共同进步,贯穿反腐工作的全程,检验反腐工作绩效,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腐败,有利于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感情
构建和谐社会,包括构建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以及人自身的和谐
其中,人与人的和谐是基础
实践表明,挖“蛀虫”、揪“硕鼠”,排解人民为之痛恨的腐败现象,能使社会各阶层心情畅顺,消除因职务犯罪而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
检察机关要因势利导,从构建和谐社会前提出发,抓腐败的源头,消除党内腐败,促进社会和谐
惩治腐败,有利于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
”当前,民主法制建设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消除行政腐败是其中的重要一项
要强化监督机制,使执政行为和执政意识保持清正廉明,尤其要从提高人们的法制意识,强化依法行政、规范行政程序,履行法制手续入手,促进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增强反腐成效,使民主法制建设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充分体现
惩治腐败,有利于创造廉洁的政务环境
和谐的社会应当是一个清正廉洁的社会,基本消除职务犯罪的社会
职务犯罪本质上是一种权力腐败,包括官员腐败和司法腐败,仍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
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力,肆意渎职侵权、贪污受贿,不仅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廉洁性和正当性,侵犯了公民人身财产权利,更严重的是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和形象,破坏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动摇了党的执政地位
因此,一方面巩固和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成果,一方面从治腐入手,“咬”定当地有影响、有震动、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不放松,“打防结合、标本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