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津南区加快智能工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天津市关于加快智能制造发展的意见,引导鼓励全区企业开展智能升级,吸引智能制造企业和提供智能设计、生产解决方案的科研机构及公司进驻津南,孵化智能制造企业,特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本政策适用于津南区合规工业园区内注册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及机构,且承诺十年内注册地址不迁离津南区、不改变在津南区的纳税主体地位、不减少注册资本
第二章营造智能制造发展环境第三条加快智能制造载体建设
区财政连续三年,每年设立万元支持资金,专项用于合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补贴,为智能制造发展提供优质载体
(责任单位:区工信委)第四条鼓励企业建设智能制造服务平台
鼓励装备制造类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建设本地化工业云和服务平台,提供咨询设计、工程施工、设备租赁等服务,成为智能制造服务商
对年服务营业收入达到万元以上的装备制造类企业,最高一次性奖励万元
(责任单位:区工信委)第五条支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对新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一次性奖励万元;年度考评优秀、良好的分别一次性奖励万元、万元
对新备案的市级众创空间,首次获评优秀、良好的,分别一次性奖励万元、万元
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平台(机构)在我区设立津南分中心,并为我区提供相关科技服务取得良好工作成效的,以科技补贴方式给予万元
本区推荐并认定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促成交易的,给予市级奖励资金的比例匹配
2/7对新成立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或领军企业产学研用创新联盟,给予牵头单位不超过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责任单位:区科委)第六条鼓励大学生、大学导师在津南投资创业
对在校及应届大学生、大学导师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智能化、信息化在我区注册经营实体工业企业投资额达到万元及以上的,按当年仪器设备投资总额的补贴,最高不超过万元
(责任单位:区工信委)第三章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