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1/10海关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和海外科技专家来华工作进出境物品”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和海外科技专家来华工作进出境物品二、事项类型:行政检查三、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和海外科技专家来华工作进出境物品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98号);海关总署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和海外科技专家来华工作进出境物品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监发〔20XX〕622号)
四、实施机构:隶属海关五、收费标准:无六、申请材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自用物品申报单》;(二)本人有效入出境身份证件;(三)境内长期居留证件或者《回国(来华)定居专家证》;(四)《高层次人才身份证明》;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2/10(五)提(运)单、发票和装箱单等相关单证(自用物品)
七、办理流程:(一)以随身携带、分离运输方式进境科研、教案物品的,应当如实向海关书面申报,并提交本人有效入出境身份证件;(二)以邮递、快递方式进境科研、教案用品的,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并提交本人有效入出境身份证件;(三)回国定居或者来华工作连续1年以上的高层次人才进境自用物品的,应当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自用物品申报单》,并提交本人有效入出境身份证件、境内长期居留证件或者《回国(来华)定居专家证》,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向主管海关提出书面申请
经主管海关审核批准后,进境地海关凭主管海关的审批单证和其他相关单证对上述物品予以验放;(四)高层次人才在华工作完毕返回境外时,以随身携带、分离运输、邮递、快递等方式出境原进境物品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海关手续
八、办理形式:窗口办理九、审核标准:(一)回国定居或者来华工作连续1年以上(含1年,下同)的高层次人才进境本办法所附清单(附件1)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