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所属公司开发项目建设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各所属公司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依据-市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方面文件要求,结合集团项目现场管理以及市安全文明现场管理标准,制定本管理标准
第二条凡公司所属公司建设工程(含建筑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均应执行此标准
第三条本标准包括总则、建筑工程、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和附则
第二章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第一条工程开工前应当根据工程地点、规模、施工周期和区域文化,设置与周边建筑艺术风格相协调的实体围挡
市容景观道路及主干道的建筑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
5米,其它地区围挡不得低于2米
第二条施工现场主要运输及人行出入口应当设置实体大门,出入口大门宽度宜设置为6m,严禁透视及敞口施工
应在大门内或办公区前适当位置设置标准化一图五牌(即施工现场平面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和文明施工牌)和旗杆,悬挂企业旗帜和彩旗
第三条施工现场大门处应设置门岗,出入人员应当进行登记
所有施工人员应当统一着装,佩戴安全帽和表明身份的胸卡
第四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排水系统及废水回收利用设施
现场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备
第五条施工现场各类脚手架必须满足国家相应材料规范及标准的要求,并用安全网封闭(不低于2000目)
第六条施工现场相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市政、公用、电力、通讯等设施应当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第七条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标准电闸箱
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当符合国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第八条施工起重机械必须进行安装验收和登记备案,使用登记证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着位置
中小型设备进场前必须进行验收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