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重点涉密人员保密管理一、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领导干部的保密责任制是指担XX县区处级以上(各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在对自己主管或者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的同时,必须对其中的保密工作承担领导和管理责任
总的原则是:保密工作谁主管,谁负责;主管什么业务,同时领导和管理该项业务工作中的保密工作;业务工作管到哪一级,其中的保密工作也同时管到哪一级
二、党政领导干部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的分工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对本地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对本地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其他方面工作的领导,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三、党政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保密守则1、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2、不在无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3、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带密级的文件、资料
确因工作需要复印并按规定请示批准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4、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5、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别情况确需携带时,须经本单位保密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并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6、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秘密;7、不准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党和国家秘密,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和配偶、子女;8、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讲演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9、不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第1页共3页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事先报经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10、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四、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履行的保密工作职责1、健全和完善保密组织,由一名领导主持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