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镇培育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关于推进特色小镇、小城镇建设的精神,更好地推动我市县域经济和小城镇发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X特色小镇的实施方案》(X政办发〔X〕94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市级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X建村镇〔X〕88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进X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X建村镇〔X〕3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该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培育市级特色小镇是构建国家、自治区、市三级特色小镇培育体系的重要基础,有利于夯实培育基础、优中选优,更好地推动特色小镇上层次、出精品、树品牌;是推动产业细分优化的重要保障,有利于挖掘产业特色、集聚资源要素,促进特色小镇科学有序发展,避免同质竞争
二、目标和任务到X年:――培育、建设一批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的特色小镇
――推动特色小镇产业进一步集聚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壮大主导产业、发展关联产业,做长做强产业链,打造区域品牌,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发展
――建立完善特色小镇发展的体制机制,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推动小城镇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小城镇建设管理水平
三、主要任务(一)构建科学合理培育体系
特色小镇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具备相应的要素和产业基础
X市特色小镇培育要走少而特、少而精、少而专的发展之路
坚持因地制宜,依据特色产业发展状况合理确定培育名录,成熟一个,培育一个,防止盲目发展、一哄而上
市级特色小镇分为培育小镇、建设小镇和命名小镇三个阶段,分级培育、宽进严出、动态管理
自治区级以上特色小镇均从市级特色小镇培育名录中择优推荐
特色小镇只有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才能获得市人民政府命名;未通过验收的,取消特色小镇建设资格
对地域相近、产业相同、定位相似的小镇择优选择,原则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