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规范合同文本版本号ZGDX2097天翼移动通信集团业务协议合同编号: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1、甲方需使用天翼移动通信业务。2、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天翼移动通信业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相信赖、有偿使用,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第一条业务描述及相关约定1.1业务描述1.1.1本合同项下业务是指天翼集团网功能业务。1.1.2本合同项下甲方所使用的天翼业务号码及套餐清单由甲方负责提供,加盖甲方授权部门章并经乙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如需变更业务号码清单(包括加入或退出集团网),应向乙方书面提交新的需求单(加盖甲方授权部门章),见容包括业务号码,户主资料(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要求变更的时间,联系人等信息。1.1.3本合同项下甲方所使用的天翼业务单据及登记表为本合同的附件,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的约束。1.2有关资费标准的约定1.2.1鉴于甲方承诺在业务使用期内持续使用本合同项下业务,乙方对甲方使用本合同项下业务给予下列优惠:1.2.1.1本合同下业务号码及套餐清单见附件一。1.2.1.2建立手机集团网,集团网内本地主叫通话1000分钟市话免费,超出后网内资费0.10元/分钟。1页6共页第中国电信规范合同文本版本号ZGDX20971.2.2因本合同项下业务所产生的本地、国内长途(不含港澳台)、国际通信信息服务费用以及月租费等其他费用,均按乙方上级或有关主管部门颁布的标准计算,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3业务约定1.3.1因本合同项下业务所产生的国内长途通信(不含港澳台)、国际通信、信息服务费等费用的收费清单以及本地通信计次数据保存三个月。自上述数据产生之日起三个月内,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查询服务。1.3.2甲方指定作为业务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地址,邮编。乙方指定()作为集团客户经理,负责与甲方定期沟通,联系电话(),传真(),地址(),邮编(),乙方咨询投诉电话:10000.第二条双方权利与义务2.1甲方权利与义务2.1.1合法使用本合同项下业务,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2.1.2依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资费标准以及双方达成的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缴纳开通本合同项下业务的使用费。2.1.3须向乙方提供准确详实的业务需求及业务资料,保证拥有附件所列天翼号码的合法使用权,因甲方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准确而引起的纠纷,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2.1.4须配合乙方出于服务、技术或业务发展的需要而实施的线路检修、服务措施更新,以及设备更新和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施工建设、技术改造与网络调整。2.2乙方权利与义务2.2.1视甲方为乙方的集团客户,提供天翼移动通信服务,并为甲方提供天翼移动通信业务的咨询、组网建设、业务受理、开通、收费及故障申告等一站服务。2.2.2为甲方配备专职的集团客户经费,提供一对一的集团服务,根据甲方的需求,乙方提供集团客户经理定期上门服务。2页6共页第中国电信规范合同文本版本号ZGDX20972.2.3须采取必要措施以及方便甲方查询和交纳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2.2.4乙方通信服务中出现的任何问题甲方均可向乙方申告,乙方接到申告后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处理。2.2.5对因线路检修、服务措施更新、技术改造及网络调整等原因影响甲方天翼通信效果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条费用及付费方式3.1手机套餐(99)或(129)乐享家户;3.2费用支付方式为:甲方一次性支付话费元;3.3合同附件中号码由甲方统一办理,通信费用由甲方统一与乙方结算支付,乙方每月提供费用明细。3.4本合同项下业务的计费账期为自然月。3.5本合同项下业务使用期内,若国家颁布新的电信业务资费标准,自新的资费标准生效时起相应业务按新的资费标准执行。3.6.1每月的15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供上月账期的帐单。3.6.2每月的20日之前,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账期的费用。第四条通信和服务质量4.1双方承诺根据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本合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4.2乙方按照国家电信主管部门颁布的《电信服务规范》的要求提供服务,保证本合同项下业务符合标准。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