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关购买社会服务的风险及对策新年刚过,笔者随五县市审计同仁到**审计大学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培训,培训内容丰富,讲课生动,收获颇丰
虽然时间短暂,但专家教授们的很多观点令人耳目一新,很受启发,其中**审计大学审计法研究中心主任程乃胜教授以自己从事律师工作的经历和感受谈了对审计机关购买社会中介服务的一些观点,笔者深感赞同,同时也引发了对当下基层审计机关购买社会服务的一些思考
现阶段,购买社会服务几乎是国家审计的必然选择,这一方面是实现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另一方面是充分整合审计资源的要求
目前基层审计机关人员少与任务重的矛盾普遍存在,繁重的审计任务与审计专业人员不足之间的矛盾日渐显现,从事工程造价审计的专业人员更是稀缺,这些因素决定了审计机关迫切需要挖掘外部潜力,整合利用好社会审计资源
于是,国家审计机关纷纷尝试购买社会服务,这种做法不仅为政府节约了大量的财政资金,更有效促进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规范和完善
但由于购买社会服务目前没有形成完整的规范制度,导致存在一些潜在风险,需加以防控
一是质量风险
影响审计质量的因素很多,其中最主要的有三点:一是,中介机构审计人员习惯于社会审计思维模式,只对具体的客体作单一的审计,如审核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签证的工程变更单、工程量清单时,只审计工程造价的资金额度,而对其合理性、合法性审查不够全面,对工程管理方面的问题作深层次分析或者延伸不够到位,对投资决策、管理、绩效评价过于简单,直接影响审计质量
二是,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中介机构重经济效益轻服务质量的问题永远存在,承接更多的项目是他们的惯常做法,经常是既参加各级审计机关的组织协审,又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审计,对于中介审计人员来说,项目审计业务量则是考量其收入的主要标准,因此,每个协审人员手头可能同时在审几个项目,很难专注于审计机关委托的项目,精力分散影响质量;三是,由于投资审计的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