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法律援助实施方案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落实省厅通知精神、在全市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提出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创先争优为抓手,以困难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为着力点,拓宽服务领域,完善基础措施,提高工作质量,创建服务品牌,推进机构队伍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
二、目标任务以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扩大我市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完善各项便民服务措施,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在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中创先进、争优秀,使广大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为民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服务质量和效果明显优化,维护困难群众权益取得新成效
三、活动内容(一)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惠及更多群众
1、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各市区要适度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逐步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有条件的市区可将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城镇居民最低工资标准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并可尝试取消民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2、拓展援助申请、受理渠道
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在公安看守所、交警、监狱等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进一步畅通特殊群体申请援助的渠道;加大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在全市所有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进一步发挥律师所法律援助受理点的作用,努力拉长法律援助工作触角
3、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
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协第1页共3页调和联系,积极参与刑事和解、刑事被害人救助,依法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等提供辩护和代理,促进司法公正
(二)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完善便民服务长效机制
1、开展“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