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底稿编写经验交流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形成的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工作记录
它在审计工作中发挥着联系审计证据与审计结论、作为控制审计工作质量的手段和考核评价审计人员工作业绩依据的重要作用
在复核以及执法检查中,我们发现在审计工作底稿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一是底稿格式仍然沿用旧格式
按照6号令的要求,底稿的要素包括:被审计单位名称、审计事项、会计期间或者截止日期、审计人员及编制日期、审计结论或者审计查出问题摘要及其依据、复核人员、复核意见及复核日期、索引号及页次、附件
与《审计机关审计工作底稿准则(试行)》所规定的底稿格式要素相比,6号令规定的底稿格式减少了“审计过程记录”和“金额单位”2个要素,增加了“附件”要素,同时将“实施审计期间或者截止日期”的要素名称修改为“会计期间或者截止日期”,而且还对部分要素的格式位置进行了调整
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审计人员仍然沿用旧有的底稿格式,这不但不符合6号令的规定,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不必要的工作量
如旧格式中有“审计过程记录”一项,用于反映审计人员实施审计的有关情况,按照6号令的规定,此项内容以审计日记的方式予以记载,因此在底稿新格式中已被删去
二是有的底稿没有做到“一事一稿”
有的底稿将若干事项集中写在一个底稿上面,未按要求逐事逐项进行编写
这样既容易导致审计事项的叙述条理不清、杂乱无章,又不利于依据的引用和证据的编排
三是有的底稿内容不全面,只针对发现问题的审计事项编制了底稿,而对形成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没有编制底稿
所谓“对形成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主要是指审计评价所涉及的重要事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的重要数据、群众举报事项等,对此类事项,也应当编制底稿
同时,还应避免出现另外一种现象,即对审计的所有事项,不论是否属于审计发现问题事项和对形成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