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项目投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后评价是指项目投资完成之后,在一定的期限内,对项目实施全过程所进行的评价工作
即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及其影响,进行调查研究和全面的系统回顾,与项目投资决策时确定的目标以及技术、经济、环境、社会等指标进行对比,找出差别和变化,并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得到启示,提出对策建议;以不断完善和改进项目投资决策管理,为项目规划编制、投资计划编制、项目建设管理及生产运营整改建议等工作提供借鉴,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或控股(含间接控股)的新建、扩建和增容性技改电源项目、煤炭项目及其他投资建设项目
第二章项目后评价依据第四条主要依据2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
第五条其他依据(一)项目投资决策论证报告、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各阶段设计及审查意见、评估报告、核准批复意见等
(二)设计、施工、设备、材料、监理、调试等重要的招投标及承发包工程合同
三)设计变更(变更设计)、会议纪要等文件
四)竣工验收报告、达标投产报告、决算审计报告
五)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统计报表
第三章项目后评价内容第六条项目后评价的主要内容:投资决策评价、建设实施评价、生产经营评价、财务评价、项目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采用新技术评价等
3第七条投资决策评价的主要内容:决策依据是否正确、论证方法是否得当等
第八条建设实施评价的主要内容:设计方案及重大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各项合同执行、三大控制(投资、工期、质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供货单位等合作伙伴的选取,资金支付和管理,分部调试及整体试运、工程竣工和验收管理等
第九条生产经营评价的主要内容:全厂热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