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特色文化城市创建思考1特色文化城市的基本内涵和精髓在传统意义上,文化城市一般理解为是以宗教、艺术、科学、教育、文物古迹等文化机制为主要职能的城市[1]
但是,根据世界城市的发展趋势,并结合目前城市发展的战略与经济诉求,应该对文化城市进行新的界定
近些年来,一些学者对此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一定的进展
例如,刘士林提出,文化城市是以城市文化为核心的发展模式,是最能体现人类文明发展高度的新型城市,是兼顾了传统与未来、最适合人居需求的科学与全面发展的城市模式[2];再如,刘合林提出,文化城市是以城市文化为核心手段组织城市经济活动、社会网络与空间形态,支持城市文化多样性需求与城市增长机器本质,处于不断发展状态的充满人情味的现代城市生活空间[3],等等
这些研究成果,对我们深入探讨文化城市的基本内涵和核心具有重要启示
文化城市作为城市发展的一个新理念,内涵十分丰富
首先,文化城市是一种经济增长方式
在经济全球化与世界城市化背景下,在知识经济时代,文化已经成为社会财富的重要增长因素,成为城市经济系统中重要的新生产要素,并构成新时代全新的生产形态和发展方式
建设文化城市,就是要用文化生产力丰富当代生产力系统,用文化软资源补充经济发展的资源储备,带动和实现城市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其次,文化城市是一种城市发展模式
文化城市是一种完全不同于“政治城市”、“经济城市”的新的城市类型,是一种以提高发展质量与全面发展为目标的城市化模式
她在更高层次上阐释了城市文明,是一种以文化资源为客观生产对象,以审美机能为主体劳动条件,以文化创意、艺术设计、景观创造等为中介与过程,以适合人的审美生存与全面发展的社会空间为目标的城市理念与形态[2]
第三,文化城市是人本主义城市理念的具体体现
城市的本质在于不仅要使人生活得安全、富裕、健康,同时还要使人感到生活得愉快、活得自由、活得有意义、活得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