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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奖惩制度篇一:医院奖惩制度医院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职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
依据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各科室及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的解释与实施由院办负责
第四条本制度中相关内容的执行方法:(1)职能科室深入基层,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调查核实;(2)科室自查,缺陷上报;(3)群众来信采访反映缺陷,调查核实;(4)院外各职能部门、上级领导监督检查,发现缺陷,归口转报
第五条凡发生涉及本制度规定的问题,由涉及者所在科室提出书面自查意见及处理建议上报院办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七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奖则奖励对象:各科室及个人
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如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文明科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或奖品
成绩特别突出者,由医院积极向有关部门或上级单位推荐,争取更高奖励;对受奖人的事迹在全院大会上宣布或张榜公布;并将有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晋职、晋升考核聘用依据
奖励时间:随时奖励和年终奖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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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金额:50—1000元
奖励范围:第八条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能正确对待各种复杂事件,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
第九条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献计献策且被采纳,效果突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