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车管理制度篇一:校车管理制度校车管理制度校车定期检查制度为防止校车在运行中发生故障,延长使用寿命,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制定检查保养制度。一、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20),校车门窗玻璃、座椅必须配备齐全,并配备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二、驾驶员在每天出车前,收车后进行保养,作业内容有:(1)打扫、清洗汽车内外卫生,始终保持车辆清洁卫生。(2)检查车辆安全性能、安全设备和胎压情况,对车辆各部件连接紧固进行检查、调整,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检查、添加燃料、润滑油。发现校车有故障时必须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校车服务提供者,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凡故障车未经检修,一律不准上路接送学生。三、常规保养:车辆每行驶3000-5000公里进行一次一级保养,以清洗、检查、润滑、紧固为主,内容是:(1)更换机油、机油滤芯,清洗空气、汽油滤清器。(2)检查燃油、水箱,不足时及时添加。(3)检查转向紧固情况、离合器自由行程、制动器磨擦片间隙和各部件连接部位的紧固情况。(4)检查灯光、分电器触点的工作情况,以及蓄电池工作状态。(5)放出贮气筒的积水。四、除正常的检查、保养外,校车每学期开学前必须进行一次安全技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术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五、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六、对车辆检修保养情况要记录备案。行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督促各类人员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有效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杜绝校车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校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校车服务提供者(或承租者)要按照教育局校车管理办法有关职责要求,负责车辆的保险缴纳(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定期检查、保养;负责对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因车辆安全性能、违章驾驶和照管人员不负责等造成的安全事故,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负相关责任。二、校车驾驶员不听规劝,违章驾驶,除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外,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要予以批评、扣发工资、解聘等处理。三、随车照管人员要忠于职守,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安全事故的,除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外,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根据程度轻重给予批评、扣发工资、解聘等处理。四、学校与校车服务提供者、家长要分别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明确相关责任。校车管理报告和举报制度为使校车规范有序运行,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本校学生乘车和校车配备运行情况制定校车报告和举报制度。一、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时要及时报告校车服务提供者和学校,及时修理排除安全隐患。二、校车在接送学生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校车服务提供者、学校和教育局安全办公室。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三、教师和家长必须向乘车学生讲明当校车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或教师,由家长或教师向学校校车安全负责人举报:(1)校车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的。(2)校车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的。(3)校车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现象的。(4)校车驾驶员酒后驾驶车行为的。(5)校车驾驶员出现超速、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6)校车驾驶员存在态度恶劣、打骂学生行为的。(7)校车驾驶员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疾病或过度疲劳驾车的。恶劣天气预警制度为在恶劣天气情况下,确保学生的乘车和上下学安全,特制定恶劣天气预警制度。一、校车司机出行前要充分了解天气情况,注意媒体、交通报道信息和交警提示。在遇到交通分流、管制时严格按照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和指示进行。二、路面结冰需缓行,上坡时尽量不要停车,行车速度要放缓。三、行车中保持低速平稳。由于制动距离会随着车速的提高而加大,控制车速和与前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