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买路钱”-福州车管所民警群体腐败案透视XX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对这个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民警群体性受贿窝串案作出终审判决,车管所原副所长秦建好等17位民警被判刑,最高刑期达11年。在这起群体性受贿窝串案中,连同车管所职工和与民警勾结的不法分子(俗称“二哥”),共有30人被起诉,其中28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涉案人员之多,在XX市尚不多见。一名民警想报复他人引出线索福州车管所民警和职工勾结社会上的“二哥”,利用机动车年检、上牌的机会,“明码标价”索贿受贿的事情,早就在福州传得沸沸扬扬。有关执法机关也紧紧盯住了这块腐败“重灾区”。这时,一条重要的线索送上门来,突破口随之打开。2003年初,车管所检测线民警李某驾车与一辆加长大货车发生刮擦,交警处理完事故后放行双方车辆,这时李某才发现自己的车受到损害,于是驱车追赶大货车。大货车司机被追上后称交警已对事故作过处理,对李某不予理睬。“我要让他过不了年检。”恼羞成怒的李某这样想。他回到车管所就按车牌号查找大货车的年检记录,不料此车已通过年检,失望的他心有不甘,继续“深挖细查”,终于发现这辆大货车的“破绽”:虽然电脑显示大货车已通过年检,但是找不到这辆车的检测数据资料。有关部门根据李某发现的情况,查出这辆大货车是车管所民警黄某进行“包检”的,黄某在收受“二哥”的“好处费”后,以非法手段登录检测中心电脑,直接在年度检测结果内输入“合格”,实际上这辆车根本没有通过年检。进一步的调查更令人吃惊:车管所汽车检测中心有107辆业已检测“合格”的大货车无检测数据资料,其中至少有86辆是黄某在收取9.1万元“好处费”后“包检”出来的。黄某在接受调查时供出了与其勾结、共同进行“包检”敛财的“二哥”,“二第1页共3页哥”又牵出了车管所其他民警和职工。这样,越来越多的民警、职工、“二哥”浮出水面,一个“规模宏大”的行贿受贿腐败窝串案暴露出来。XX市公安局从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抽调一批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全面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过4个月艰苦努力,终于查清了车管所部分民警、职工长期以来与不法分子勾结,在车辆年检、报牌、过户、变更等车辆管理过程中大肆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并将涉嫌犯罪的民警和社会上的一批“二哥”移送检察机关处理。检察机关立案侦查29件30人,车管所在编民警36人,有17人被立案侦查,占47.2%,其中副处级干部1人、副科级2人。明码标价敛财“有方”据办案人员介绍,在机动车年检过程中搞“包检”和在车辆挂牌时出卖所谓“吉利号码”,是福州车管所民警、职工敛财的主要手段。所谓“包检”,就是向参加年检的车索取一笔“买路钱”,不交钱就百般刁难,交了钱就乱放行,甚至有的车不到现场也“神奇”地办好了年检手续,结果埋下大量安全隐患,使年检失去了意义。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包检”在福州已成为一种“行规”,并且有公开的“价码”,司机人尽皆知:摩托车每辆50元、小车每辆200元、大车每辆300元。同样,所谓的“吉利车号”也是有“价码”的:带“8”的5000元,尾数带“3”“6”“9”的1500元,不带“4”的1000元。有了这样一个“价格体系”,车管所不少岗位的人,都利用掌握的资源,大肆敛财。交警支队副队长、车管所副所长通过为人选号受人钱财;检测线民警故意卡住检测关逼车主“出血”;登记受理窗口民警提供所谓的“优惠”(其实只是不拖延时间)收取“好处费”;电脑“高手”非法登录电脑给非法加长的货车“包检”;技术人员盗用车牌号数据库密码,调出数据库内车牌号卖给“二哥”,从中牟利。车管所民警索贿受贿,离不开“二哥”的“帮助”。一大批“二哥”长期游荡在车管所内外,充当“中介”或“掮客”,第2页共3页他们与民警“分工协作”,形成非法交易的“黑市”。其中,“二哥”负责拉“业务”、找“客源”,民警负责具体操办。每位涉案民警都有自己的一批“二哥”,“二哥”也有自己相对固定的民警,他们沆瀣一气,共同敛财。5年间2次发案教训深刻1998年,XX市交警支队所属远东汽车检测站与汽车修理厂老板程某内外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