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生产发展意见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精神,推动我省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稳定市场供应,满足消费需求,增加农民收入,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提高对加快生猪产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生猪产业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产业,猪肉供应事关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和民生
我省饲料资源丰富,区位条件优越,交通运输便捷,发展生猪产业潜力巨大
但是,近年来,我省生猪生产发展滞缓,尤其是今年以来猪肉价格剧烈波动,暴露了我省生猪产业存在的深层次矛盾,主要是:生猪养殖、加工能力与市场猪肉均衡供应需求不相适应,种猪繁育能力与生猪生产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疫病防控能力与日益复杂的动物疫情不相适应,农户分散饲养方式与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现代畜牧业的要求不相适应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发展生猪产业对调整农业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抢抓机遇,强化措施,千方百计促进生猪产业稳定发展,努力把我省打造成全国重要的猪肉产品供应基地
二、明确发展思路和目标发展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强化动物疫病防控为保障,以推行健康生态养殖为依托,进一步提高良种猪比重,提高规模化养殖比重,提高屠宰加工比重,努力实现生猪产业在增加投入、实施政策性保险、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做大规模和开拓长三角市场等方面的新突破
在全省组织实施“生猪产业发展462计划”,即到20XX年,实现年出栏商品猪4000万头,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60%,年规模化加工能力达到2000万头
三、认真落实促进生猪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第1页共5页(一)认真落实能繁母猪补贴制度
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户(场)给予每头50元的补贴,由中央财政拨付60%,省财政补贴28%,市、县(市)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