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扩大司法审查是解决信访问题的根本途径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长期以来,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向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提供了大量的宝贵信息,在我国的政权建设和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结构的转型和人民群众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近几年来,信访特别是上访案件数量逐年上升
大量上访案件的存在,不仅扰乱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
为此,国务院于20XX年1月10日制定下发了新的《信访条例》,《条例》的实施,必将对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条例》却不能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信访问题,因此,完善从根本上解决信访问题的工作机制,把信访案件纳入司法审查的轨道,显得越来越有必要
一、上访案件发生的原因分析当前,群众上访之所以十分强烈,既有上访者动机、心态等主观因素,更有一些人员和单位有法不依、信访工作机制不完善等方面的客观原因
仅从客观原因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有法不依,逼出来的上访
上访问题屡禁不止,究其根本原因,是有的人、有的企事业单位、有的国家机关法制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随意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相关国家职权机关或单位不依法维护被侵害人的合法权益、不认真解决问题,迫使被侵害人走上信访维权之路
(二)机制不健全,引出来的上访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日益健全和完善,信访制度越来越显现出其弊端,突出表现在:一是上访活动的随意性
即上访的内容、类型、上访活动发起的时间和空间以及上访的流向随意性太大
尽管《信访条例》对群众上访作出了必要的限制性规定,但是在实践中,上访人往往可以随时随地就任何内容向有关的或无关的部门上访;二是案件处理的无序性
由于上访内容包罗万象,上访接待部门的多样化,致使没有建立起一整套严格有效的受理、转办、督第1页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