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涉行政赔偿责任商事案件的处分论涉行政赔偿责任商事案件的处分【论文提要】目前,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经常遇到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相交叉的问题,如在请求撤销房屋错误登记的行政诉讼中,法院能否直接对当事人的善意取得进行认定;再如《物权法》明确规定登记机关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这些责任的性质以及行民交叉如何处理、责任承担的程序设计及协调方式,我国均无明确规定,各地的做法也不统一
笔者拟从行政登记错误赔偿这一角度谈谈如何认识这些责任性质、如何设定责任顺序、如何分配责任大小等,希望能够给审判实践带来一些有益的帮助
前言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使得市场主体间的关系日益复杂
政府作为市场经济的监管者和服务者,越来越多地参与到经济活动中来,行政机关的监管行为、服务行为如果对民商主体产生损害,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前,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经常遇到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相交叉的问题,如在请求撤销房屋错误登记的行政诉讼中,法院能否直接对当事人的善意取得进行认定;再如《物权法》明确规定登记机关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这些责任的性质以及行民交叉如何处理、责任承担的程序设计及协调方式,我国均无明确规定,各地的做法也不统一
笔者拟从行政登记错误赔偿这一角度谈谈如何认识这些责任性质、如何设定责任顺序、如何分配责任大小等,希望能够给审判实践带来一些有益的帮助
一、行政机关相关登记的基础理论(一)行政登记的概念登记的字面意思就是刊登、记载
行政法上所说的登记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记载、刊登,一般而论行政登记是指行政机关对正在进行的某项活动或希望进行某项活动的相对人依法予以书面记载的活动
(1)行政登记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应申请人申请,在政府有关登记簿册中记载相对人的某种情况或事实,第1页共3页并依法予以正式确认的行为"
(2)(二)行政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