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海洋领土现状及思考近些年来,我国海洋领土纠纷不断
在东海海域与日本的钓鱼岛纷争,在黄海海域与韩国的苏岩礁纠纷,在南海海域与菲律宾纠缠
这些纠纷也恰恰说明了海洋领土的价值
那么海洋领土为何这么“值钱”
海洋领土的定义国土是指一个国家主权管辖的地域空间
一是指国民赖以生存和生活的场所,包括该国的领土、领海、领空和对近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具有开发其资源权利的区域;二是指这个地域范围内的全部资源
而“海洋国土”是一国内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所有管辖海域的总称
是全部国土的重要部分
其中内海、领海,属于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
我国海洋国土现状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我国管辖海域面积将近300万平方公里
其中海洋领土,根据我国政府1958年9月4日宣布的领海宽度12海里计算,为35余万平方公里
从总量上看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
但从人均角度讲我国仍是一个海洋小国
我国享有资源主权的海域人均占有面积不足3000平方米,在世界排于第122位,只有美国的1/15,只有日本的1/10,只有韩国的1/5
海陆面积比占世界第108位
海岸线系数占第94位
所以海洋资源对我国来说十分珍贵
但是海洋国土也有其特殊的性质
首先海洋国土与陆地国土最主要的区别就是海洋多了一个巨大的水体,看似废话但却是他们的本质区别
由此就产生了海洋领土的模糊性---无法像陆地领土一样立界碑;其次海洋领土中水体是不断流动的,其富含的资源也是相对变化的;第三海洋中有许多陆地中得不到或者是稀缺的资源;最后是法律地位的差异性
大陆国土不论是高山和平原,东西南北中,其法律地位是没有差别的
海洋国土则大不相同
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家对大陆架的权利只限于海床和底土
不同层次所拥有的经济权利也是不同的,往往受到国际法律或惯例不同程度的限制
由此关于海洋领土的争议颇多
一些国家也趁机提出一些无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