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意见根据中共县委《关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具体内容和辩证关系,促进党组和纪检组认真履行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目标任务主要是建立健全“三个体系”,一是以明确党组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为重点,着力健全制度机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二是突出纪律监督责任,形成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三是以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两个责任”问责追究体系
三、责任内容(一)党组主体责任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承担的主体责任包括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1、党组领导班子责任
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集体责任
(1)统筹谋划部署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民政工作总体布局,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通过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2)完善工作机制
调整充实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
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第1页共6页和反腐败工作,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依据责任分工,调度督促各职能股室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3)选好管好干部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完善干部考评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