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认真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为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办理水平和实效,现根据市建议、提案交办会议精神,就我局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对人民群众负责,让代表、委员满意”的要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办理每一件建议、提案,确保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不断提高建议、提案办理的办复率、满意率、兑现率,推动建设局对外形象的改善,促进城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时间步骤和工作内容根据市政府建议、提案交办会议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一)3月23日~4月10日,为交办阶段
全市建议、提案交办会议后,由局办公室认真分解梳理建议和提案,并报送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审定
同时,认真制订办理工作计划,组织召开交办工作会议,分解落实办理任务
各承办科室、单位在接到建议、提案后,要认真审阅,并根据局统一要求,分别制订计划,分解任务,确保目标到人、责任到岗
(二)4月11日~5月10日,为拟草答复意见阶段
具体承办人员深入现场调查情况,充分了解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提案的初衷,并本着求真务实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拟草答复意见
意见在经本科室、本单位负责同志把关签字后,报局分管负责同志审核签字
办理件由局办公室将签字把关后的答复意见集中报市政府和市人大、市政协过堂
会办件由各科室、单位在5月上旬送交主办单位
第1页共4页(三)5月11日~6月30日,为正式办理阶段
各承办单位和科室持拟草的答复意见和市人大、政协统一印制的征询意见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多渠道、多形式征求代表、委员意见
代表、委员对答复意见满意或基本满意的,可当场让代表、委员在征询意见表上签署意见
征询意见表一式两份,当场签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