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长效机制的几点看法关于建立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长效机制的几点看法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残疾人工作在很多方面已滞后或与之不适应
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水平已远远落后于正常人的水平
保障其基本生活并不断提高水平已成为残疾人工作的重要内容
当务之急是建立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的长效机制,以避免扶残助残工作中的短期性、随意性和临时性行为,更好地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生活需要
一、优惠政策的具体化要真正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建立长效机制,首先得解决优惠政策的具体化问题,至少在经济发展相当的同一地区,残疾人优惠政策要基本一致
第一,针对性的政策设计
政策设计是一种政府行为,政策设计要具人性化,就要做到三个针对性
一是针对残疾人生活的各个需要层面来设计
残疾人是“人”,他们同样有作为“人”的各种“需要”
就目前我们所接触的残疾人,他们最大的需要是“生存”和“尊重”
这里主要谈“生存需要”
“生存需要”又有多个层面,包括吃饭、就医、就学、就业等
“低保”是政府对贫困人口进行救济的一种长效机制,也是制订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机制的一个示范性设计,目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都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
“吃饭”的需要满足了,残疾人还有就医优惠的需要,就学优惠的需要,就业优惠的需要等
针对这不同层面的需要,政府应制定详细具体的政策,供有关部门执行
比如说,优惠的就医政策,应就减免的具体事宜细化、量化,不应用“予以适当减免”等模糊字眼,而让卫生部门不好操作或无法操作
二是针对残疾人群中不同的生活状况来设计
在优惠政策的设计上,既要考虑整体残疾人的利益,更要注重特困残疾人的利益,这是优惠政策制定和落实上的重中之重
三是针对不同类别和等级的残疾人的心理状况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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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理状况的残疾人心理状况是不一样的,在设计优惠政策就必须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