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学生助学贷款承诺书学生助学贷款承诺书(一)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茂名学院:我承诺严格遵守《广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粤教贷【XX】5号)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以下工作及承诺如下:一、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国家和社会。二、生活简朴,管好用好每一笔助学贷款,使它真正发挥助学功能。三、诚实守信,按贷款合同承担还贷义务,严格按规定还本付息。四、毕业时未还清贷款,主动与经办银行签订还款确认书,同意将毕业证和学位证交给经办银行,由学校代为保管。五、毕业后未还清贷款前,主动与经办银行、茂名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和院(系)保持联系,并及时提供最新工作单位、详细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六、如果出现违约行为,同意茂名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将违约情况提供给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和相关单位,并在就业网、校园网、校友网和报纸等媒体公布违约学生的相关信息。所在院(系):所在班级:签名:学生助学贷款承诺书(二)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西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单位)自愿为借款学生于年月日向西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的年度到年度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大写)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郑重承诺:如借款学生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我单位愿意抵偿借款学生所欠本息及相关费用。单位签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