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后勤范文之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视方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视方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学生集体用餐的治理,保证饮食卫生,改善学生营养情况,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学生集体用餐系指集中供给中小学校、中等专科学校、技工学校(以下统称中小学校)学生,以供学生用餐为目的而配制的膳食和食品
学生集体用餐包括学生一般餐、学生营养餐和学生课间餐
学生一般餐: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合适学生需要量的膳食
学生营养餐:以保证学生生长发育为目的,依照营养要求而配制的膳食
学生课间餐:为补充学生课间需要而制造的食品
第三条凡集中供给中小学校学生集体用餐的消费运营者和组织供给学生集体用餐的中小学校,均适用本方法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监视治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中小学校学生集体用餐的监视治理工作
学生集体用餐的消费运营者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企业或本部门的卫生治理工作
参加学生集体用餐的学校负责学校内的组织供给中的卫生治理工作
第五条学生一般餐、学生营养餐、学生课间餐消费运营者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卫生许可证
学生营养餐的消费运营者,其卫生许可证中必须有获准"学生营养餐"的许可工程
未领取卫生许可证者不得消费运营学生一般餐、学生营养餐和学生课间餐
第六条学生集体用餐消费运营单位的消费运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设备、工艺流程、消费用水、个人卫生、消费器具以及储存、消毒、运输等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第八条有关规定
运送路程较远的膳食要有保温设备
第七条学生集体用餐消费运营人员应按规定经体检合格获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藏藏学生营养餐消费运营单位除应符合上款要求外,还应装备专(兼)职营养师(士),或经培训合格的营养配餐员
厨师须经食品卫生和营养知识培训,获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学生集体用餐必须采纳新鲜干净的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