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习任务群”的几点思考【关键词】学习任务群,课程内容,单篇教学“学习任务群”是课程内容的一种组织形式(或呈现方式),无法涵盖语文课程的全部内容,也不能由此反推出一个“任务群教学”。如果说“任务群教学”是“基于学习任务群的教学”简称的话,那就等于说课标只规定了“任务群教学”一种教学组织形式。这显然是不妥的。笔者翻看了教育部制定、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13个学科的课程标准,发现不是所有学科的课程标准都提出了“学习任务群”这个概念,只有语文课标提出了“学习任务群”的概念。各科课程标准的制定及表述有一个共同框架,均由六部分组成,分别是:一、课程性质与基本理念;二、学科核心素养与课程目标;三、课程结构;四、课程内容;五、学业质量;六、实施建议。在“课程内容”这部分中,只有语文学科表述为“(一)学习任务群;(二)学习要求”。也就是说,语文“学习任务群”属于“课程内容”。另外,除了语文学科,其他12个学科都保留了“模块”的课程概念,唯独语文学科将“模块”换成了“学习任务群”。那么,什么是“学习任务群”呢?课标在“三、课程结构(一)设计依据”中作了如下解说:语文学习任务群以任务为导向,以学习项目为载体,整合学习情境、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和学习资源,引导学生在运用语言的过程中提升语文素养。若干学习项目组成学习任务群。“学习任务群”在课标中明明归在“学习内容”之下,为何不放在“课程内容”中加以解说,而是放在“课程结构”中解说呢?“以任务为导向”,似乎在说学习目标;“载体”显然不是“课程内容”本身,而是指组织形式或呈现方式;“整合学习情境、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和学习资源”说的是语文教与学的方式或方法;“引导学生在运用语言的过程中提升语文素养”还是在说学习目标(或学习目的)。显然,这段话不是针对课程内容的。退一步说,我们不必在意这段话出现的位置,只要“任务群”是实实在在的学习内容就行。实际上是不是这样呢?课标共列出了18个任务群。按说这18个任务群应该各自相对独立,并具有一定的逻辑关系;任何一个“任务群”内部也应该有一个科学的逻辑架构。可实际上“群”与“群”之间的逻辑关系并不清晰,只能说18个任务群是为了对应语文学科核心素养的四个方面人为设置的。对这四个方面的表述,课标采用了两两相对的用词方式,并用“与”字连接。这很容易造成误解,认为语言的“建构”与“运用”可以分开。其实,二者当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其他三对关系在用词上也存在这样的问题。深入“任务群”后还会发现,“群”内部的逻辑架构也存在问题。每一个“群”都有“学习目标与内容”,“目标”与“内容”混在一起,搞不清哪些是“目标”,哪些是“内容”。再深入统编教材的某一个具体“任务群”去看看,发现它是由“人文主题”“语文素养”“课文或学习活动”“写作”四条线组成的。“人文主题”具有主导作用,教与学受“人文主题”的制约。这是削足适履。课文中是什么就该教什么,不必用“人文主题”的标签限制。以“语言积累、梳理与探究”任务群为例分析一下得知,教材中的“群”尚未呈现理想的组织形式。设置这个任务群很有必要,对语言文字的学习太重要了。可是,这个任务群只有两个单元,其中一个还是形式逻辑,显然分量不够。课标中说“本任务群的学习贯串(疑应为‘贯穿)必修、选择性必修两个阶段”。两个单元势单力薄,如何贯穿?写作任务定为“尝试写驳论”,这与“语言积累、梳理与探究”合在一起有点生硬。其实,“汉字汉语专题研讨”任务群可与之合并,组成一个相对完整、饱满的“任务群”。实验教材曾编写过一个“语言文字应用”选修模块,可以借鉴。再退一步说,即便教材中的“群”不是一个理想的组织形式也不要紧,只要有课文(不仅指单篇文章)和扎实有效的“课后练习”做基础,教学质量就有基本保障。遗憾的是,“单元研习任务”的这个功能没有充分体现出来。课文是什么?是体现语文学科功能的教学文本。师生对课文的教与学是受限制的,不能随心所欲,不能天马行空。课文的写作目的不一定等同于教学目标,学生的兴趣点也不一定等同于教学内容。课文的学科功能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