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患者十大安全目标一、正确识别患者身份1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正确
①至少采用两种方法核对患者:①腕带法;②反问式核对法(患者或家属参与自己说出姓名、手术部位等信息)
②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标识识别患者如姓名、病案号、出生日期等,不得采用条码扫描等信息识别技术作为识别方法
③确保手术通知单信息、手术病历信息与患者本人腕带信息完全一致
④对精神病人、意识障碍、语言障碍、婴幼儿等特殊手术患者应有身份识别(如腕带、指纹识别等),同时由患者家属或陪同人员参与身份识别
在输血、标本送检、植入物使用等操作时采用双人核对来识别患者身份
二、强化手术安全核查1
术前评估与准备核查:患者皮肤、过敏史、免疫八项等生化检查:检查仪器设备、物品耗材、植入物等准备情况,须完成各项术前准备方可实施手术
手术部位标记:术前在病房由实施手术的医生标记手术部位,标记时应在患者清醒和知晓(患者家属知晓)的情况下进行
标记规范应根据手术部位识别制度与操作流程要求实施
手术安全核查:由麻醉医生或手术医生主持,根据所在医院规定,在麻醉开始前、手术开始前、离开手术间前由麻醉医生、手术医生、手术室护士根据“手术安全核查表”内容逐项核查
离室前核查结束后,由三方签名确认
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核查:医嘱、过敏史、皮试结果、药物等
手术物品清点查对时机: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前、关闭体腔后,缝合皮肤后
操作前后采用双人核查:手术物品灭菌效果检查、高值耗材和药品使用等
三、确保用药安全1
遵医嘱给药,双人核对,三人八对,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述,医生确认应应答后执行
规范药品管理程序,对高浓度电解质、易混淆(听似、看似)药品有严格的贮存、识别与使用的相关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的使用与管理制度
规范手术台上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