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债的概述第一节债的概念、特征一、债的概念(一)债的概念1、民法上债的概念不同与民间所谓的债,也不同于中国固有法上的债:(1)民间所称之债,专指债务,尤指金钱债务
(2)我国固有法上的债,自汉律以来,一直未曾扩大,仅指欠人财物
2、债的概念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请求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关系
现代民法上债的概念源自罗马法
罗马法的债(oblitio)既指债权债务,也指债权债务关系,其本义为“连结”故债又称为“法锁"(jurisvinculum)
英美法上,与债相当的概念为obligation,指联系两个法律人格、赋予每个法律人格以具有法律效力的相互权利、义务的约束和纽带
3、现代民法上债的概念与中国固有法上的债的区别:(1)近现代民法上的债不仅指债务,而且指债权;(2)不仅指金钱之债,还包括以转移权利、交付财物、提供劳务为标的,甚至以不作为形式存在的债;(3)不仅指因合同所生之债,还包括因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所生之债
在现代,债的种类更趋扩大,连缔约上过失、单方允诺等亦都被囊括在内
亦即现代民法上债的概念,其范围要广泛的多
至于"欠债还钱"的那个"债",其实只是作为债的一种类型的"合同之债"中的一类,学名叫"借贷合同"
二、债的特征1、债为民事法律关系之一种;2、债为财产性的法律关系;3、债为特定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4、债为当事人之间的特别结合关系;5、债为当事人实现其特定利益的法律手段
第一章债的概述第二节债的要素一、债的要素的界定债的要素是指构成债所必须具备的因素,包括债的主体、债的内容和债的客体(债的标的)二、债的主体债的主体是指参与债的关系的当事人(一)债权人:在债的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为债权人,享有要求债务人为特定的行为或不为特定的行为的权利
(二)债务人:在债的法律关系中,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为债务人,负有满足债权人要求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