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大师总结结构设计14招一、设计(审查)质量不容乐观:笔者近几年主要从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已审查了数百个工程(设计单位除四川省境内的以外,还有北京、上海、重庆、湖北、云南、广东等省、市及香港地区的设计单位,其中不乏大型甲级设计单位),所有的结构设计(如结构体系、结构布置、地基基础方案、荷载取值、结构计算、电算总信息、钢筋混凝土构造等)均存在或多或少或大或小的问题,构件配筋少于计算值更是时有发现,可以说没有一个工程的电算总信息是完全正确的,有些设计需进行整改方可施工
建筑设计市场混乱,行贿索贿、压价竞争、业余设计、挂靠设计普遍存在
设计周期严重短于国家规定更是司空见惯
特别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成立的中、小设计单位和县级施工图审查机构,由于设计(审查)人员配备不足、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审校制度)和设计经验,设计(审查)质量更是存在较大的问题
如四川某市20XX年度共进行施工图审查690个项目,一次合格(通过)率只有19
9%,违反强制性条文1390条;抽查2002(2003)年度的设计(已通过施工图审查)质量和审查质量,设计项目80(80)项,合格率只有58
0)%,审查项目82(90)项,合格率只有61(85)%,也可见设计(审查)质量逐年有所提高
这充分说明,并不是有设计(包括计算和绘图)程序就能作出合格的设计
二、结构设计(审查)的基本原则:符合规范、安全可靠、合理经济、施工方便
1、结构体系、结构布置、荷载、强度、刚度、构造、计算,等等,均应符合规范要求(规范用词为“宜”、“可”的,也应尽可能执行,有不少设计人员认为可不执行,是不对的),不能只要求不违反规范的强制性条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年9月25日国务院令第293号)都规定:“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