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儿童语言发育迟缓评价法SS(一)s-s法原理从认知研究的角度,般将语言行为分为语法规则、语意、语言应用三方面
s-s法是依照此理论对语言发育迟缓儿童进行评定的,在此检查法中对〃符号形式与指示内容关系";"促进学习有关的基础性过程";和"交流态度"三方面进行评定,并对其语言障碍进行诊断、评定、分类和针对性的治疗
(二)适应年龄和适应证种原因所引起的语言发育迟缓,原则上适合1岁半~6岁半的语言发育迟缓儿童
有些儿童的年龄已超出此年龄段_但其语言发展的现状如不超出此年龄段水平,也可应用
另外,学龄前的儿童获得性失语症也可以参考应用
不适合听力障碍为原因的语言障碍
(三)s-s法的构成和优点检查内容包括符号形式与指示内容关系;基础性过程;交流态度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但以言语符号与指示内容的关系评价为核心,后者的比较标准分为5个阶段,将评价结果与正常儿童年龄水平相比较,即可发现语言发育迟缓儿童
阶段1事物、事物状态理解困难阶段
此阶段语言尚未获得,并且对事物、事物状态的概念尚未形成,对外界的认识尚处于未分化阶段
此阶段对物品的抓握、舔咬、摇动、敲打,一般为无目的性
例如,拿起铅笔不能够做书写操作而放到嘴里舔咬
另外对于自己的要求,不能用某种手段来表现,这个阶段的儿童,常可见到身体左右摇晃、摇摆、旋转等;正在干什么突然停住拍手或将唾液抹到地上、手上等反复的自我刺激行为
阶段2事物的基本概念
此阶段虽然也是语言未获得阶段,但是与阶段不同的是能够根据常用物品的用途大致进行操作,对于事物的状况也能够理解,对事物开始概念化
此时可以将人领到物品面前出示物品,向他人表示自己的要求
一般认为在阶段2又包括从初级水平到高级的水平
因此在阶段2中设定了3个亚项:①阶段2-1:事物功能性操作;②阶段2-2:匹配;③阶段2=3:选择
其中匹配与选择都是利用示范项进行操作,因为检查顺序不同,对